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14号煤层开采项目开工的请示》(晋控煤业董字〔2023〕5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核查,该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山煤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14号煤层开采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2021年9月取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草垛沟煤业14号煤层开采项目的立项批复》(晋控煤业函〔2021〕574号);2021年11月取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14号煤层开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控煤业函〔2021〕698号);2023年1月取得《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14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晋应急发〔2023〕25号);2023年6月分别与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与山西宇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井巷工程监理合同;2023年6月在煤炭工业大同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该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初步设计工期,建设期从2023年8月2日开始,工期20.8个月。
二、施工期间你公司要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矿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三大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严格控制投资。
2.加强对该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煤炭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3.督促并协助矿井加强防治水管理和顶板管理,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督促矿井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设计要求,确保各项工程符合建设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特此批复。
有限公司
2023年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