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矿25.0Mt/a生产能力核定及配套选煤厂项目

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的公示

打印本页

字号:

日期:2023-12-12

来源: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矿25.0Mt/a生产能力核定及配套选煤厂项目于2023年12月12日开始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公示内容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11日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调试。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

  联系人:冷冰

  联系电话:18935218855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Baidu
map